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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4-2513:41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曾因強盜案遭判刑9年的吳姓男子,假釋出獄不知悔改,去年6月間再度持刀佯裝買菸,強盜超商店員7千多元和一包香菸後逃逸,高雄地院一審依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3月。可上訴。判決指出,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,於民國105年6月27日晚間8時45分許,將其所有之機車停放苓雅區一家便利商店對面,再持1把短刀(刀柄長約12公分、刀刃長約16公分、刀刃寬約5 公分)放在所著短褲右側口袋,走入便利商店,見店內僅有林姓店員1人,認機不可失,佯稱欲購買香菸,趁林姓店員從後方香菸櫃取出「七星牌」香菸1包放置櫃檯之際,吳即以右手取出短刀,舉向櫃檯內之林姓店員比畫,以此脅迫方式致林男不能抗拒,而從收銀機內取出7151元交予吳男,吳並逕取走香菸,得手後即騎機車離去,並隨手丟棄犯案用短刀。吳男為掩人耳目,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一路與河北路交岔路口附近,找尋不知情之黃姓友人,改由黃騎機車搭載吳至高雄市六合夜市花用得手贓款,吳並更換衣著,將犯案時之衣褲棄置於路旁垃圾桶內。經警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,循線偵破吳男涉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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